2026年一建实务【法规专业】徐梦杰老师
2026年一建实务【法规专业】徐梦杰老师,04.04-第1章-1.2-建设工程物权制度(二)
1.2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
二、用益物权
1.土地承包经营权
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。
承包期限届满,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。
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,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、转让。未经依法批准,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
农建设。
2.建设用地使用权
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,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、构筑
物及其附属设施。
【拓展】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。
设立
(一手)
①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、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。
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,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。
③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④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,不得改变土地用途;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,应当依
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。
流转
(二手)
①流转方式包括:转让、互换、出资、赠与或者抵押。
②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,且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
(房地不分离)。
③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。
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:
住宅用地,期满自动续期(≠免费续期);
其余用地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
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,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,应当依据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
不动产给予补偿,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。
3.宅基地使用权
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,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
施。
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,宅基地使用权消灭。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,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。已
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,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。
4.居住权
含义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
住的需要。
设立 ①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
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;
③居住权无偿设立,但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限制规定 ①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;
②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消灭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
居住权消灭的,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
5.地役权
概念 (需役地人)为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,按照约定利用他人(供役地人)的不动产。
设立 ①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。
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。
可以登记,也可以不登记,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期限 由当事人约定;
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。
变动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:
需役地的转让涉及地役权的,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;
供役地的转让涉及地役权的,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。
【2020】下列权利中,属于用益物权的有( )。
A.留置权
B.宅基地使用权
C.建设用地使用权
D.占有权
E.土地承包经营权
答案:BCE
【2024】关于居住权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。
A.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
B.居住权自居住权合同生效时设立
C.居住权可以继承
D.居住权人有权出租设立居住权的住宅
答案:A
【2023】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。
A.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不包括出资、赠与或者抵押
B.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,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
C.流转后的使用期限不能由当事人约定
D.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,附着于该土地上的构筑物不随之处分
答案:B
设立: 出让、划拨
流转: 转让、互换、出资、赠与或者抵押
【2014 改】甲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,遂与乙书面约定在乙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甲通行,
但没有进行登记。关于该约定性质和效力的说法,正确的有( )。
A.甲乙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
B.该约定属于土地承包合同
C.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
D.没有进行登记不影响该约定的合同效力
E.如果甲将其承包的土地转移给他人,受让人有权在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行
答案:ACD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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